我指着盘子里那颗巨大的玉米,对林克说:「这玉米真大,大得像个笑话。」
「这叫Choclo,它长这麽大,是为了接住那些酸。」林克喝了一口冰凉的库斯科啤酒(Cusque?a),眼神里有一种看透世事的调侃。「晓芬,你知道吗?利马的雾很大,但喝完这碗老虎N,你会发现你眼前的路,清清楚楚。」
我点点头。这是我四十岁以来,第一次觉得**「被酸到骨子里」竟然是一件这麽神清气爽的事**。
我翻开笔记本,在「利马」那一页补上:
「酸度是时间的另一种火候。如果你不敢被酸涩熟化,你就永远嚐不到底层的鲜甜。四十岁的洗胃之旅,进度:一盘不见火的熟成,和一个终於学会化酸为劲的胃。」
第三十七章结束。
利马的雾依旧很大,但我心里的雷达现在灵敏得很。
我决定跟林克去山里。听说那里的安地斯山脉深处,有一种把石头烧红了埋进土里的「大地之锅(Pachamanca)」。
我想去那座泥土的子g0ng里,看看那种「与地心引力接轨」的味道,能不能让我找到最後一点点,关於家乡的记忆。
下一站:秘鲁库斯科。我想去看看那座印加帝国的古都,看看那盘据说集合了所有土地恩赐的「大地之锅」,看看那种被埋在土里的温暖,到底有多重。
【本章阅读完毕,更多请搜索三五中文;http://www.0531fkb.com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】